欢迎来到长治医学院和平附属医院! 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当前位置: 首页 > 制度建设
长治医学院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实施方案
时间: 2017年05月04日     类别: 制度建设
长治医学院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高校工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要求,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晋办发﹝2010﹞18号),从严管理领导干部,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的行为,维护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对象和事宜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领导干部包括:全院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学院科级干部,附属医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由所属党总支、附属医院党委参照本方案执行。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婚丧喜庆事宜,是指领导干部操办的结婚、丧葬和圆锁、生日祝寿等事宜;借机敛财是指以上述婚丧喜庆和其它名义为由大肆收取礼金的行为。
二、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规模和范围
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必须严格自律,要带头移风易俗,做到节俭、廉洁、文明办事。不准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不准通过分批宴请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款公物,不准借机敛财。
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严格控制宴请规模和邀请范围。宴请规模一般控制在150人以内,宴请标准参照会议自助餐标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10人(桌)(含酒水)。不得邀请或授意他人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管理和服务对象,是指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和系统法定职责范围内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下属、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参加。
领导干部办理圆锁、生日祝寿等喜庆事宜,邀请人员严格限定在亲属范围以内,严禁邀请非亲属参加;同时,严禁参加非亲属操办的圆锁、生日祝寿等宴请活动。
三、办理婚嫁、丧葬事宜实行申报和公示制
领导干部办理婚嫁、丧葬事宜只限一事一次一地办理,并且要向学院党委组织部进行申报。
办理婚嫁事宜,要提前7日进行申报;办理丧葬事宜,可先行口头申报,事后7日内补办书面申报。申请人要认真填写《长治医学院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申报表》,报学院党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学院党委组织部在接到申报后要对申报事项认真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批准,责令申报人按规定重新申报;对符合规定的进行登记备案,同时,在3日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送纪委办公室备案。
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宴请人数超过150人的,由学院党委组织部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管理和监督查处
各级党组织、各二级单位要担负起对本部门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和教育引导的主体责任,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行为要及时告诫制止,要将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列入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范畴。
纪检监察部门要担负起对本单位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责任,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对于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讲排场、摆阔气,巧立名目收钱敛财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对有关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附件:长治医学院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申报表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延安南路110号
邮 箱:hpyyybxx@163.com
电 话:0355-3128018
返回顶部